[企業必須自行舉證沒有違反個資法] | ||
在新版個資法中,企業必須證明自己確實符合法規要求。當企業進行各項遵循個資法的行動時,不論是各種告知義務、爭取當事人同意或回應個人請求等行為,都必須記錄,以作為未來事後舉證之用。 黃荷婷表示:「個資法要求企業必須舉證說明自己沒有過失或故意違反法律。這可以讓企業更加重視隱私權和個人資料的保護。」 不過,在個資法大幅增加企業保護個資的義務以外,政府也同步規畫了協助企業的配套措施。針對個資法要求企業舉證的要求,經濟部商業司已經規畫了一個隱私權標章制度。 這套隱私權標章制度提供了一套驗證機制,可以用來檢驗企業是否符合個資法的隱私權要求,符合者發放合格標章,而且驗證機構還會定期複查企業是否持續執行。 驗證機構由各產業工會擔任,商業司則會另外訂定驗證機構的資格。黃荷婷說:「隱私權標章可以作為企業非故意或過失違反的舉證之一。」 新通過的個資法雖然只有56條,但是規範了所有人處理個人資料的方式,面對如此龐大的管轄範圍,黃荷婷坦言,個資法很難做到鉅細靡遺的要求,法務部會盡可能地透過施行細則完善各項個資規範。 若實行細則還有不足,黃荷婷說:「考慮在施行細則中,授與各主管機關可以透過行政命令補充規範的權限,一來主管機關最了解產業實況,另一方面也能讓法規快速因應各種新科技衍生的個資問題。」 未來,個資保護議題勢必成為企業必須長期關注的焦點,不但要了解個資法法條和施行細則,還需要隨時掌握主管機關對於個資保護的最新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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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
個資法!一個劃時代的法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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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「琳娜絲與希斯寇的邂逅」,改名為「愛上琳娜絲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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